黄帝曰:余闻九针于夫子,众多博大矣。余犹不能寤1,敢问九针焉生?何因而有名?岐伯曰:九针者,地之大数也,始于一而终于九。故曰:一以法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时,五以法音,六以法律,七以法星,八以法风,九以法野。

黄帝曰:以针应九之数奈何?岐伯曰:夫圣人之起地之数也,一而九之,故以立九野;九而九之,九九八十一,以起黄钟数焉,以针应数也。

一者也,者阳也,五脏之应者肺,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,皮者肺之合也,人之阳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,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。

二者地也,地者土也,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筩其身而员其末,令无得伤肉分,伤则气

三者人也,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大其身而员其末,令可以按勿陷,以致其气,令邪气独出。

四者时也,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,为痼病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筩其身而锋其末,令可以泻出血,而痼病

五者音也,音者冬夏之分,分于子午,阴与阳别,寒与争,两气相,合为脓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令其末如剑锋,可以取大脓。

六者律也,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,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令尖如,且员且锐,中身微大,以取暴气。

七者星也,星者人之七窍,邪之所客于经,舍于络,而为痛痹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令尖如虻喙,静以徐往,微以久留,正气因之,真邪俱往,出针而养者也。

八者风也,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,八正之虚风伤人,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,为深痹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其身,锋其末,可以取深邪远痹。

九者野也,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,邪流溢于身,如风之状,而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令尖如挺,其锋微员,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。

黄帝曰:针之长短有数乎?岐伯曰:一曰镵针者,取法于布针,去末半寸卒锐之,长一寸六分,主在头身也。二曰员针,取法于絮针,筩其身而卵其锋,长一寸六分,主治分间气。三曰img针,取法于粟之锐,长三寸半,主按取气,令邪出。四曰锋针,取法于絮针,筩其身,锋其末,长一寸六分,主出血。五曰铍针,取法于剑锋,广二分半,长四寸,主大脓,两争者也。六曰员利针,取法于,微大其末,反小其身,令可深内也,长一寸六分,主取痹者也。七曰毫针,取法于毫毛,长一寸六分,主寒痛痹在络者也。八曰长针,取法于綦针,长七寸,主取深邪远痹者也。九曰大针,取法于锋针,其锋微员,长四寸,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。针毕矣,此九针大小长短法也。

黄帝曰:愿闻身应九野奈何?岐伯曰:请言身之应九野也,左足应立春,其日戊寅己丑;左应春分,其日乙卯;左手应立夏,其日戊己巳;膺喉首头应夏至,其日丙午;右手应立秋,其日戊申己未;右应秋分,其日辛酉;右足应立冬,其日戊戌己亥;腰下窍应冬至,其日壬子。六腑下三脏应中州,其日大禁(大禁,太一所在之日)及诸戊己2。凡此九者,善候八正所在之处。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肿者,欲治之,无以其所直之日溃治之,是谓忌日也。

乐志苦,病生于,治之以灸刺。苦志乐,病生于筋,治之以熨引。乐志乐,病生于肉,治之以针石。苦志苦,病生于咽,治之以甘药数惊恐,筋不通,病生于不仁,治之以按摩醪药。是谓五志也。

五脏气:心主噫,肺主咳,肝主语,脾主吞,肾主欠。六腑气:胆为怒,胃为气逆为,大肠小肠为泄,膀胱不约为遗溺,下焦溢为

五味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甘入脾,咸入肾,淡入胃,是谓五味。

五并:精气并肝则忧,并心则喜,并肺则悲,并肾则恐,并脾则畏,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脏也。

五恶:肝恶风,心恶,肺恶寒,肾恶燥,脾恶湿,此五脏气所恶也。

五液:心主汗,肝主,肺主,肾主,脾主,此五液所出也。

五劳:久视伤血,久卧伤气,久坐伤肉,久立伤骨,久行伤筋,此五久劳所病也。

五走:酸走筋,辛走气,苦走血,咸走骨,甘走肉,是谓五走也。

五裁:病在筋无食酸,病在气无食辛,病在骨无食咸,病在血无食苦,病在肉无食甘。口嗜而欲食之,不可多也,必自裁也,命曰五裁。

五发:阴病发于骨,阳病发于血,以味发于气,阳病发于冬,阴病发于夏。

五邪:邪入于阳则为,邪入于阴则为血痹,邪入于阳则为疾,邪入于阴则为,阳入之于阴病静,阴出之于阳病喜怒。

五藏:心藏,肺藏魄,肝藏魂,脾藏意,肾藏精志也。

五主:心主,肺主皮,肝主筋,脾主肌,肾主骨。

阳明多血多气,太阳多血少气,少阳多气少血,太阴多血少气,阴多血少气,少阴多气少血。故曰:刺阳明出血气,刺太阳出血恶气,刺少阳出气恶血,刺太阴出血恶气,刺阴出血恶气,刺少阴出气恶血也。

足阳明太阴为表里,少阳阴为表里,太阳少阴为表里,是谓足之阴阳也;手阳明太阴为表里,少阳心主为表里,太阳少阴为表里,是谓手之阴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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