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苛1论篇

皆实,即为肿。肺之,喘而两2。肝,两,卧则惊,不得小便。肾下至少腹,胫有大小,3跛,易偏枯。

大,筋挛。肝小急,筋挛。肝骛暴,有所惊骇,不至,不治自已。肾小急,肝小急,心小急,不鼓皆为

肾肝并沉为石水,并浮为风,并虚为死,并小弦欲惊。肾大急沉,肝大急沉,皆为疝。心滑急为心疝,肺脉为肺疝。三阳急为,三阴急为疝,二阴急为痫,二阳急为惊。

脾脉外鼓沉为肠澼,久自已。肝小缓为肠澼,易治。肾沉为肠澼下血,血温4者死。心肝澼亦下血,二脏同病者可治;其小沉涩为肠澼,其身者死,见七日死。

沉鼓涩,胃外鼓大,心小坚急,皆偏枯。男子发左,女子发右,不舌转,可治,三十日起;其从者,三岁起;年不二十者,三岁死。

至而,血者死,钩浮为常至如56,名曰暴,暴者不知与人言。至如数,使人暴惊,三四日自已。

至浮合,浮合如数,一息十至以上,是经气予不足也,微见九十日死。至如火新然,是心精之予夺也,草干而死。至如散叶,是肝气予虚也,木叶落而死。至如省客,省客者,7而鼓,是肾气予不足也,去枣华而死。至如丸泥,是胃精予不足也,榆荚落而死。至如横,是胆气予不足也,禾熟而死。至如弦8缕,是精予不足也,病善言,下霜而死;不言可治。

一息十至以上:一息八至曰无魂。一息九至曰无魂。一息十至必死矣。《亡名氏脉经

至如交漆,交漆者左右傍至也,微见三十日死。至如涌泉,浮鼓肌中,太阳气予不足也,少气味,韭英而死。至如颓土之状,按之不得,是肌气予不足也,五色先见黑,白垒9发死。至如离,离者浮切之益大,是十二之气予不足也,凝而死。至如偃刀,偃刀者浮之小急,按之坚大急,五脏熟,寒独并于肾也,如此其人不得坐,立春而死。至如丸,滑不直手,不直手者,按之不可得也,是大肠气予不足也,枣叶生而死。至如华者,令人善恐,不欲坐卧,行立常听,是小肠气予不足也,季秋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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