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 伤寒论 伤寒论·辨不可吐第十八 文章作者 Editor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4日 伤寒论·辨不可吐第十八无评论 合四证。 伤寒论 卷第八 太阳病,当恶寒发热,今自汗出,反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者,以医吐之过也。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饥,口不能食;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。以医吐之所致也,此为小逆。 太阳病,吐之,但太阳病当恶寒,今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者,此为吐之内烦也。 少阴病,饮食入口则吐,心中温温欲吐,复不能吐。始得之,手足寒,脉弦迟者,此胸中实,不可下也。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,不可吐也,当温之。 诸四逆厥者,不可吐之,虚家亦然。 ← 伤寒论·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第十七 → 伤寒论·辨可吐第十九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,您必须先登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