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两种解释:(1)中正之官,六朝官职;(2)“中正之官”,并指官职,而是“不偏不倚”之义。

(1)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“九品中正制”,其核心是在州郡选择“贤有识鉴”的官员任大小“中正”,以家世、道德、才能为标准品评各州郡人士。“中正”对人物的道德、才能作出的概括性的评语称为“状”;据家世、才德作出的评论称为“品”,品共分九等,即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、中中、中下、下上、下中、下下,此为吏部授官的依据。“中正”评定的品第与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,品第高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“清官”,升迁较快,受人尊重;品第低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“浊官”,升迁较慢,受人轻视。可见,“中正”为联系朝廷与民间的枢纽与桥梁。

胆在人体既为六腑之一,又为“中精之腑”(《灵枢·本输》)、“奇恒之腑”,“藏而不泻”(《素问·五藏别论》),功能介于脏与腑之间,能出表入里,通达阴阳,为三阴三阳之枢,五脏六腑之界,亦为人身之枢纽与桥梁,故为“中正之官”。

《中藏经》言:“胆者,中正之腑也,号曰将军,决断出焉,言能喜怒刚柔也。”《千金要方》云:“胆腑者主肝也,肝合气于胆。胆者中清之腑也,号将军,决曹吏……能怒能喜,能刚能柔。”其“喜”字或为“恐”字,因胆虚,“虚则伤寒,寒则恐畏”而不能“刚”,症见“恶见人,见人心惕惕然”(《素问·刺疟》),“善太息……心下澹澹,恐人将捕之”(《灵枢·邪气藏府病》);胆实,“实则伤则惊”(《中藏经》)而不能“柔”,症见“胆为怒”(《灵枢·九针论》),“精不守,卧起不宁”(《中藏经》),故其“决断出焉”即指其能恐怒刚柔也。

特别强调的是,《中藏经》和《千金要方》均将胆号为“将军”,而《素问》通行本却将肝称为“将军”。一方面以将军名肝是为说明肝之阳气刚直而暴,其性似将军。另一方面从源流考证脏腑之称谓并不是古今一成不变的,所以我们不应只拘泥于文字表面,畏首裹足而不敢大胆求释。笔者以为,经文其余脏腑皆表里分叙,惟其肝胆并叙(“肝者,将军之官,谋虑出焉。胆者,中正之官,决断出焉”)是互文见义,即肝胆共主谋虑决断、恐怒刚柔之意。事实上,谋虑与决断很难截然分开(《素问·奇病论》:“口苦者,病名为何?何以得之?岐伯曰:病名曰胆,夫肝者,中之将也,取决于胆,咽为之使。此人者,数谋虑不决,故胆气上溢而口为之苦”可证),恐怒刚柔与肝胆亦难截然分属(《灵枢·本》:“肝气虚则恐,实则怒”可证)。参考田永衍等撰《素问·灵兰秘典论》考释三则,《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》 2011年第5期 P467-468页

(2)《素问·灵兰秘典论篇》说:“胆者,中正之官,决断出焉。” 按近些年有人根据此“中正之官”之文,断定此《灵兰秘典论》为我国六朝时作品,理由是“中正”这一官职是在六 朝时才有之设置。从而将此文“中正之官”之“官”字,义训 为“官宦”,“宦僚”,“长官”之“官”,殊误。考“中正” 之职官虽为六朝时才设置,但“中正”之词在我国古文献 中却经常使用,屡见不鲜。如《尚书·吕刑》说:“克敬折狱, 明启刑书胥占,咸庶中正。”《管子·五辅》说:“中正比宜, 以行礼节。”《春秋·宣公十五年公羊传》说:“什一者, 下之中正也。”《楚辞·离骚》说:“跪敷以陈辞兮,耿吾 既得此中正。”《谷子·谋篇》说:“非独忠信仁义也,中 正而已矣。”《孔丛子·杭志》说:“中正弼非,则君疏之。”《礼 记·儒行》说:“言必先信,行必中正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 说:“处虽,行中正。”《荀子·劝学篇》说:“所以防邪 僻而近中正也。”《中庸》第三十一章说:“齐庄中正,足以 有敬也。”《周易·乾卦·文言》说:“大哉乾乎,刚健中正, 纯粹精也。”《史记·乐书》曰:“中正无邪,礼之也。”《管子·宙合》说:“中正者,治之本也。”等等皆是。字又作“衷 正”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说:“国之将兴,其君齐明衷正… 同书《楚语下》说“民之精爽不携贰者,而又能齐肃衷正”是 其例。可见“中正”一词,在古文献中被广泛运用。由于“中 正”为“礼之”,为“治之本”,可以“防邪僻”,故用以 况“胆”之性能。惟胆之性“中正无邪”,故“勇”而“出决 断”也。然则此文“官”字之义何?《说文·自部》说:“官, 吏事君也,从。,猶‘众’也。此与‘师’同意。”《说文币 部》说:“师,二千五百人为师,从币,从自。自,四币众意也。” 《周易·序卦传》说:“师者,众也。”《尔雅·释诂上》说:“师, 众也。”《尔雅·释言》说:“师,人也。”郭璞注:“谓人 众。”郝懿行义疏:“人者,统词也……是师为人众之称。” 众人聚舍于“→”下,是为就“官”,故《广雅·释诂》卷四 下说:“师,官也。”

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说:“苏秦恐得罪归,而燕王不复官 也。”《战国策·燕策一·人有恶苏秦于燕王者》说:“武安 君从齐来,而燕王不复馆也。”是“官”与“馆”通,“官” 即古之“馆”字也。《诗·国风·郑风·缁衣》说:“适子之 馆兮。”毛苌传:“馆,舍。”《春秋·左隐十一年传》说: “馆于写氏。”杜预注:“馆,舍也。”《广雅·释言》亦说: “馆,舍也。”《广韵·去声·二十九换》说:“馆,馆舍也 而《释名·释宫室》说:“舍,于中舍息也。”是“馆舍”乃 “众人休息宿止”之处。休息宿止,则人就于“馆舍”,而“馆 舍”即有“人藏”之义矣。“馆”与“藏”通,故此《灵兰秘 典论》前者日“十二藏”,后者曰“十二官”也。其前言“藏”后言 “官”者,变文耳,非别义也,故此文所谓 中正之官” 者,即言“中正之藏”也,非谓中正之职官也。如果硬要谓此 文“中正之官”为六朝时所设置之中正职官名称,试问此篇所 谓“仓廪之官”“传道之官”“受盛之官”“作强之官”“决渎之官”“州都之官”等又是我国何朝所设置之行政职官称谓? 显然,将无以为答也。

至于此《灵兰秘典论篇》,新校正谓“全元起本名《十二 藏相使》,在第三卷”。然《针灸甲乙经》和《黄帝内经太素》 二书均未载此篇内容,故此《灵兰秘典论》似非《黄帝内经素 问》一书之原有篇章,疑其为全元起为《素问》作训解时采之 以补入者。其是为六朝时作品,因无确据,现尚不得而知。 但仅据此文“中正之官”一句,曲解其义,以断定其为六朝时 作品,殊为无当之至! 参考文献《李今庸黄帝内经考义》P58,中国中医药出版社,2015年1月第1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