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法,方本阙。
伤寒论 卷第七
夫以为疾病至急,仓卒寻按,要者难得,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,比之三阴三阳篇中,此易见也。又时有不止是三阳三阴,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。
少阴病,脉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汗。
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。何以知然?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
少阴病,脉微,不可发汗,亡阳故也。
脉濡而弱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微反在上,涩反在下。微则阳气不足,涩则无血,阳气反微,中风汗出,而反躁烦,涩则无血,厥而且寒,阳微发汗,躁不得眠。
动气在左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头眩,汗不止,筋惕肉。
动气在上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气上冲,正在心端。
动气在下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无汗,心中大烦,骨节苦疼,目运恶寒,食则反吐,谷不得前。
咽中闭塞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吐血,气微绝,手足厥冷,欲得蜷卧,不能自温。
诸脉得数,动微弱者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大便难,腹中干一云小便难胞中干,胃躁而烦,其形相象,根本异源。
脉濡而弱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,微为阴寒,上实下虚,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,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,不能自还。
咳者则剧,数吐涎沫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,心中饥烦,晬时而发,其形似疟,有寒无热,虚而寒栗。咳而发汗,蜷而苦满,腹中复坚。
诸逆发汗,病微者难差,剧者言乱,目眩者死一云言目眩睛乱者死,命将难全。
太阳病,得之八九日,如疟状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其人不呕,清便续自可,一日二三度发,脉微而恶寒者,此阴阳俱虚,不可更发汗也。
咽喉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
亡血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而振。
衄家不可发汗,汗出必额上陷,脉急紧,直视不能眴,不得眠。音见上。
汗家不可发汗,发汗必恍惚心乱,小便已,阴疼,宜禹余粮丸。一。方本阙。
淋家不可发汗,发汗必便血。
疮家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,汗出则痉。
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,必发热。前厥者,后必热;厥深者,热亦深;厥微者,热亦微。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
伤寒头痛,翕翕发热,形象中风,常微汗出。自呕者,下之益烦,心懊如饥;发汗则致痓,身强,难以伸屈;熏之则发黄,不得小便,久则发咳唾。
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项强痛,或眩冒,时如结胸,心下痞硬者,不可发汗。
少阴病,咳而下利,语者,此被火气劫故也。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