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刊王氏脉经卷第七
朝散大夫守光禄卿直秘阁判登闻检院上护军臣林亿等类次

病不可发汗证第一

少阴病,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其汗。

浮而紧,法当身体疼痛,当以汗解。假令迟者,不可发其汗。何以知然?此为荣气不足,血微少故也。

少阴病,微一作而微弱。不可发其汗,无阳故也。

而弱,弱反在关,反在。微反在上,涩反在下。微则阳气不足,涩则无血。阳气反微,中风汗出而反烦,涩则无血,而且寒,阳微发汗,不得眠。

动气在右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而渴,心苦烦,饮即吐

动气在左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头眩,汗不止,筋惕肉img。

动气在上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气上冲,正在心端。

动气在下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无汗,心中大烦,骨节苦疼,目运恶寒,食即反吐,谷不得前一云谷不消化。

咽中闭塞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吐血,气微绝,手足逆冷,欲得蜷卧,不能自温。

数,动微弱,并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大便难,腹中干一云小便难,中干,胃燥而烦。其相象,根本异源。

而弱,弱反在关,反在,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,微为阴寒,上实下虚,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,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,不能自还。者则剧,数吐沫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,心中饥烦,时而发,其似疟,有寒无,虚而寒栗。而发汗,蜷而苦,一作心痛,腹中复坚。

,不可发汗,发汗则声乱,咽嘶,舌萎,谷不得前。

诸逆发汗,微者难愈,剧者言乱,睛眩者死,命将难全。

太阳病,得之八九日,如疟状,发而恶寒,多寒少,其人不呕,清便续自可,一日再三发,其微而恶寒,此为阴阳俱虚,不可复发汗也。

太阳病,发恶寒,多寒少,微弱,则无阳也,不可复发其汗。咽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

亡血家,不可攻其表,汗出则寒栗而振。

家,不可攻其表,汗出必额陷,上促急而紧,直视而不能眴,不得眠。

汗家,重发其汗,必恍惚心乱,小便已阴疼,可与禹余粮丸。

淋家,不可发汗,发其汗,必便血。

疮家,虽身疼痛,不可攻其表,汗出则一作,下同。

冬时发其汗,必吐利,口中烂,生疮。

下利清谷,不可攻其表,汗出必胀

而小便利,失小便,不可攻其表。汗出则逆冷。汗出多极,发其汗,亦坚。

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,者必发,前者后必深者亦深,微者亦微。应下之,而反发其汗,必口伤烂。病人数,数为有,当消谷引食。反吐者,医发其汗,阳微,气虚,则为数,数为客阳,不能消谷,胃中虚冷,故令吐也。

伤寒四五日,其沉,烦而喘沉者,病为在里,反发其汗,津液越出,大便为难,表虚里实,久则谵语。

伤寒头痛,翕翕发象中风,常微汗出。又自呕者,下之益烦心,懊img如饥;发汗则致,身强难以屈伸;熏之则发黄,不得小便,久则发

太阳病,发其汗,因致

伤寒弦细,头痛而反发,此属少阳,少阳不可发其汗。

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项强痛,或眩,时如结胸,心下痞坚者,不可发其汗。

少阴病,下利,谵语者,此被火气劫故也。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

少阴病,但无汗,而强发之,必动其血,未知从何道出,或从口鼻,或从目出一本作耳目者,是为下,为难治。

伤寒有五,皆病之类也。同病异名,同异经。病虽俱伤于风,其人自有痼疾,则不得同法。其人素伤于风,因复伤于,风,则发风温,四肢不收,头痛身,常汗出不解,治在少阴、阴,不可发汗。汗出谵言独语,内烦,扰不得卧,善惊,目乱无精,治之复发其汗,如此者医杀之也。

伤寒湿温,其人常伤于湿,因而中。湿,则发湿温。病苦两胫逆冷,腹叉胸,头目痛,妄言,治在足太阴,不可发汗。汗出必不能言,耳聋,不知痛所在,身青,面色变,名曰重。如此者,死,医杀之也。上二首出《医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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